公告

  来源:设备科 明志顺    发布时间:2026-03-04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与质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择具备资质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我单位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代理项目及服务内容

1.代理项目:安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服务内容:承担安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发布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协助合同签订及备案等全流程服务。

3.服务期限:2026年3月--2027年12月。

二、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1.基本要求:

(1)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或相关采购平台完成备案登记,具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

(3)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专业能力要求:

(1)具备完善的招标代理业务管理制度和流程;

(2)拥有专业团队,包括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专职人员(需提供人员资质证明及社保缴纳记录);

(3)在安康市域内具有独立办公场所及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设施设备。

(4)具有至少8个以上与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报名时间及材料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6日下午17:00时截止。

2.报名地点:安康市高新区花园大道1号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C栋424室。

3.材料要求:1)报名函(格式自拟,需包含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证明材料;(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5)专业人员资质证明及社保缴纳记录;(6)8个以上与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的政府采购代理业绩清单及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7)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或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考核或评价结果等;(8)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服务方案、收费标准等)。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送至报名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选程序

1.资格初审由工作专班对报名机构进行资格初审;

2.综合评审:对通过初审的机构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标准包括资质条件、业绩经验、信用评价、服务方案等;

3.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网站公示中选结果;

4.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机构签订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明志顺   联系电话:0915-3112866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报名机构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安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