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省卫生厅 发布时间:2013-03-06 |
俗语讲“菜花黄、狗发狂”。春季是犬只容易发狂时节,省卫生厅提醒:外出时,一定要尽量躲着狗,防止被狗咬伤。
狂犬病又名恐水症,是由狂犬病病毒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急性传染病,通常由病犬以咬伤人而造成感染,临床表现为特有的恐水、恐声、怕风、怕光、恐惧不安、咽肌痉挛、进行性瘫痪等症状。狂犬病平均潜伏期为20~90天,该病病死率极高,目前的医学手段尚不足以对狂犬病实行有效治疗,只要发病几乎100%死亡。所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动物、人类染病更加重要。
根据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的数据显示,每年从4月份开始,狂犬病的发病即呈上升趋势,一直持续到9月份达到最高峰。同时,监测数据显示省内的无主犬、流浪犬带毒率也较高。为谨防群众被狂犬咬伤,及时有效地预防狂犬病,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几点:
1、家养犬只请及时到畜牧兽医部门注射兽用狂犬疫苗,并采取拴养方式。同时,应办理养犬登记手续。
2、人员出行时应注意安全,远离无主犬、流浪犬,谨防被犬只咬伤。家长带领小孩应避免与犬只密切接触。
3、万一被犬咬伤,请及时到医院对伤口进行彻底冲洗和消毒处理。局部伤口处理越早越好:用20%的肥皂水和一定压力的流动清水交替彻底清洗、冲洗所有咬伤和抓伤处至少15分钟,然后用生理盐水将伤口洗净,最后用无菌脱脂棉将伤口处残留液吸尽。
4、伤口彻底冲洗后应用2~3%碘酒(碘伏)或者75%酒精涂擦伤口,如伤口情况允许,应当尽量避免缝合。
5、注射狂犬病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是现阶段唯一能够有效预防狂犬病的切实措施,请广大群众在被犬咬伤后务必于当日到当地医疗卫生机构规范注射狂犬病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