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21-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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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负责市级行政审批公共场所、涉及饮用水卫生产品生产企业、学校(托幼机构)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市政供水、中心城区二次供水、游泳场所水质卫生监督工作;保障全市大型活动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指导开展全市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执法监督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培训;完成双随机卫生监督工作任务;协助开展全市大案要案、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业务信息收集、统计、上报工作;完成中省市安排部署的专项卫生健康执法监督任务。